关于开展对“黄赌毒”和黑恶势力、宗教恶势力、宗教极端势力听之任之、失职失责甚至充当“保护伞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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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,净化社会风气,根据中央、自治区、自治州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工作要求,巴州公安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开展对“黄赌毒”和黑恶势力、宗教恶势力、宗教极端势力听之任之、失职失责甚至包庇、纵容、充当“保护伞”专项整治行动,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“黄赌毒”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对“黄赌毒”和黑恶势力、宗教恶势力、宗教极端势力听之任之、失职失责甚至包庇、纵容、充当“保护伞”的公职人员问题线索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重点
(一)“黄赌毒”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,特别是严厉打击一批宾馆、酒店、洗浴、足浴、KTV、茶楼、会所等场所内涉“黄赌毒”案件,在互联网传播、组织涉“黄赌毒”的违法犯罪线索;
(二)党员干部、公职人员或其近亲属直接或变相参与涉黄、涉赌、涉毒经营活动的;
(三)为涉黄、涉赌、涉毒违法犯罪分子以及黑恶势力、宗教恶势力、宗教极端势力听之任之、失职失责、通风报信、包庇纵容、充当后台和“保护伞”“两面人”的;
(四)在办理“黄赌毒”违法犯罪案件和黑恶势力、宗教恶势力、宗教极端势力案件时,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,办人情案、关系案,以及干扰和阻碍办案的;
二、严格执行保密和奖励制度
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“黄赌毒”违法犯罪以及对黑恶势力、宗教恶势力、宗教极端势力听之任之、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、充当“保护伞”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,按照《巴州关于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奖励办法》给予相应奖励并为其严格保密措施。对于包庇、窝藏违法犯罪分子,帮助违法犯罪分子毁灭、伪造证据的,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对于威胁、报复举报人的,依法从重惩处。
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
2019年10月28日 18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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